壹、甄選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本校師資培
育獎學金甄審作業規定。
貳、甄選名額:2名
參、獎學金金額:新台幣 8,000 元/月,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
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肆、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本系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
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
金師資生等);
二、前一學期平均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 30%以上。
伍、申請時間:自 113 年 9 月 13 日(五)至 113 年 9 月 18 日(三)下午17時止(逾時不候)。
面試時間:待公布
陸、申請方式:
一、書面報名。
二、申請學生請檢附下列資料,向本系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一)甄選申請表(如附件 1)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總成績排名。
(三)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另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
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乙份。(證明書上需記載申請學
生姓名)
柒、甄選方式
一、學業成績(佔 50%)、面試(佔 50%),合計 100 分。
捌、師資生受領獎學金期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學年至少通過一項(類)教學實務能力檢測。
二、服務學習、勞動教育或品德教育等相關課程達學校認定之通過基準。
三、無償擔任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等學童課業輔導工作或補救教學,每學
期至少三十六小時。
四、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工作坊(例如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中等領域教學研究
中心成果研討會及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等或經學校採認之相關工作坊)。
五、參與至少一次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之師資生潛能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