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选依据:教育部补助师资培育之大学办理师资培育奖学金作业要点、本校师资培
育奖学金甄审作业规定。
贰、甄选名额:2名
参、奖学金金额:新台币 8,000 元/月,自录取次月起请领,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规定
外,至该学年度结束为原则。
肆、申请资格:符合以下各项资格:
一、本系日间学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师资生资格之在学师资生(不含海外交换生、休学
生、保留学籍生、延毕生、毕业生、退学生、师资培育公费生、卓越师资培育奖学
金师资生等);
二、前一学期平均成绩名次列班级排名前 30%以上。
伍、申请时间:自 113 年 9 月 13 日(五)至 113 年 9 月 18 日(三)下午17时止(逾时不候)。
面试时间:待公布
陆、申请方式:
一、书面报名。
二、申请学生请检附下列资料,向本系系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甄选申请表(如附件 1)
(二)历年成绩单正本乙份,含学业总成绩排名。
(三)如具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身分,请另检附户籍所在地县市政府或乡镇市区
公所核发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书影本乙份。(证明书上需记载申请学
生姓名)
柒、甄选方式
一、学业成绩(佔 50%)、面试(佔 50%),合计 100 分。
捌、师资生受领奖学金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学年至少通过一项(类)教学实务能力检测。
二、服务学习、劳动教育或品德教育等相关课程达学校认定之通过基准。
三、无偿担任学习弱势、经济弱势或区域弱势等学童课业辅导工作或补救教学,每学
期至少三十六小时。
四、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工作坊(例如师资培育国际学术研讨会、中等领域教学研究
中心成果研讨会及国民小学师资培用联盟等或经学校采认之相关工作坊)。
五、参与至少一次本部委讬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办理之师资生潜能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