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修公告
有關113-1學期曼陀師審核「減修」相關資訊如下:
- 自111學年度起,學生學分數如符合減修條件,由學生資訊系統自行送出申請,續由曼陀師審核,通過後即完成學生減修資格。 (請學生無須再點選減修申請)
- 通過申請後,學生選課系統上仍然可以選到該年級學分上限(大學日間部四年30學分)
- 請曼陀師113/05/20(一)至113/06/07(五)17:00於教師資訊系統完成「曼陀生減修申請審核」:
- 本次開放符合減修的條件:
預選階段申請減修年級 | 申請減修之學期 | 已修得相當學分數 | 可補充學分數之 修課學期 |
減修後仍須修習學分數 |
大三下 | 大四上 | 116學分 (大一至大三上5學期實得學分+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學分數) | 1. 一般學期:大四上+大四下 2. 暑修: 大四下暑修 |
一個科目 |
如有減修問題可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分機3111陳小姐);系統畫面問題可洽資訊處(分機3511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