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114 學年度第 2 次代理、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 2025-08-19
  • 李小姐
一、報名時間: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一)具甄選資格條件第 1 項第 1、2 或 3 款資格者:114 年 8月 21日(星期四)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止。
(二) 報考高中部全民國防教育科兼任教師者,報考任一階段,須符合甄選資格條件第 1 項第 1 款,始得報考。
二、報名地點: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行政大樓一樓人事室(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 11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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