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114 學年度第 2 次代理、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2025-08-19 李小姐 一、報名時間: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規定 (一)具甄選資格條件第 1 項第 1、2 或 3 款資格者:114 年 8月 21日(星期四) 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止。 (二) 報考高中部全民國防教育科兼任教師者,報考任一階段,須符合甄選資格條件第 1 項第 1 款,始得報考。 二、報名地點: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行政大樓一樓人事室(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 115 號)。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_1140814公告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