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公告】114-1 學期至「中國醫藥大學」國內交換生申請

114-1 學期至「中國醫藥大學」國內交換生申請公告

 

【說明】為促進本校與中國醫藥大學校際合作,共享教學資源與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機會,推動「與中國醫藥大學國內交換」制度

 

【申請時間】114年5月19日(一)至114年5月29日(五)止

 

【交換期間】申請交換期間至少一學期,交換期間等同對方學校(中國醫藥大學)學生,並依交換學校規範、規定辦理

 

【學費】交換學生依所屬學校收費標準繳納「雜費」外,需另依對方學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

 

【上課地點】中國醫藥大學各校區,請依申請之學系、年級校區上課(上課校區請參考網頁連結)

 

【申請流程】

填寫「亞洲大學與中國醫藥大學交換學生申請表」(檔案如下連結)

→填寫相關資料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簽名+蓋章)

→申請表及各學系要求之資料(例:成績單或自傳…等)送至所屬學系主管簽核後,再送本校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由本校教務處統一送至中國醫藥大學審核

→中國醫藥大學將審核結果送至本校教務處後列冊公告

 

【公告結果】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將於114年6月25日(三)下午5:00公告交換生審查結果

 

【相關資料】申請表、申請條件及法規等注意事項請參考教務處網頁下載

 

【洽詢電話】04-23323456分機3124、3113、3122、6279、6288、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