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学期至「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生申请公告
【说明】为促进本校与中国医药大学校际合作,
【申请时间】114年5月19日(一)至114年5月29日(五
【交换期间】申请交换期间至少一学期,交换期间等同对方学校(
【学费】交换学生依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杂费」外,
【上课地点】中国医药大学各校区,请依申请之学系、
【申请流程】
填写「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档案如下连结)
→填写相关资料后,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签名+盖章)
→申请表及各学系要求之资料(例:成绩单或自传…等)送至所属学
→由本校教务处统一送至中国医药大学审核
→中国医药大学将审核结果送至本校教务处后列册公告
【公告结果】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114年6月25日(三)下
【相关资料】申请表、申请条件及法规等注意事项请参考教务处网页
【洽询电话】04-23323456分机3124、3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