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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會簡介
亞洲大學幼教系系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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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亞洲大學幼教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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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會以維持及增進系友間之友誼,共謀事業之發展,協助學弟妹之學業與就業發展,以及母系之發展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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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亞洲大學幼教系資源教室。
第二章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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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凡本系畢業或肄業,均為本會會員。凡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得聘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三章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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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大會,大會閉幕期間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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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會置會長一人,由學會推選之,任期二年,得連選連任。 會長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主席。 本會另置副會長一人、公關聯絡人數名,協助本會之運作, 均由會長聘任之,會長未克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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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本會得設置顧問團,聘本系現任系所主任為當然顧問,並得聘歷任系所主任為顧問,提供本會運作之建議。
第四章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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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 制定及修改本會章程
(二) 審議會務報告
(三) 選舉及罷免會長
(四) 討論重要事項 -
第九條:本會會長之職權如下:
(一) 對外代表本會
(二) 對內處理一切會務
(三) 召集會員大會及臨時會
(四) 執行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之決議
第五章 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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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本會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由會長召集之。
第六章 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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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本會之工作要點如下: 針對在校生、畢業校友舉辦各項聯誼活動,以促進系友之情感, 進而建立系友間之人脈網,提供系友各項協助。
(一) 舉辦系友聯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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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校友資料庫(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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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動態掌握(社會成就、生涯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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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校友對系所之向心力、成立人脈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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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各項社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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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舉辦系友聚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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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系友會部落格,提供各項資訊交流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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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會員大會通過交辦事項
(二) 與母系舉辦各項活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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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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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友大會、表揚傑出系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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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參加校慶、座談會、研討會、畢業典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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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職涯發展與生涯規劃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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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系上選課討論(建議最適合學生,符合時代潮流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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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說明會以吸引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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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之傳承(論文寫作、課程選擇、心情調適及提供企業參訪等協助)
第七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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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