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学期「转系」申请公告

【转系名额及申请条件】

请至教务处网页查询(连结在此)或至各该学系洽询
 

【注意事项】

一、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5月14日(三)下午5:00公告转系审查结果。

二、学生须符合转入学系之申请条件,始得转系;有关转系申请条件由各学系订定之。

三、学生申请转系(组)所、学程限申请乙系(组)所,不得同时申请多系(组)所、学程,如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经核准转系(组)所、学程者,不得申请变更或撤销

四、不同学制之学生不得互转。

五、学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系:

大学部: (1)四年级肄业生,(2)延修生。(3)休学期间者。

硕士班: (1)硕三年级肄业生,(2)休学期间者。

博士班: (1)博三年级肄业生,(2)休学期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