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修公告
有关113-1学期曼陀师审核「减修」相关资讯如下:
- 自111学年度起,学生学分数如符合减修条件,由学生资讯系统自行送出申请,续由曼陀师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学生减修资格。 (请学生无须再点选减修申请)
- 通过申请后,学生选课系统上仍然可以选到该年级学分上限(大学日间部四年30学分)
- 请曼陀师113/05/20(一)至113/06/07(五)17:00于教师资讯系统完成「曼陀生减修申请审核」:
- 本次开放符合减修的条件:
预选阶段申请减修年级 | 申请减修之学期 | 已修得相当学分数 | 可补充学分数之 修课学期 |
减修后仍须修习学分数 |
大三下 | 大四上 | 116学分 (大一至大三上5学期实得学分+大三下期中考及格学分数) | 1. 一般学期:大四上+大四下 2. 暑修: 大四下暑修 |
一个科目 |
如有减修问题可洽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分机3111陈小姐);系统画面问题可洽资讯处(分机3511邱先生)